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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人民日报》:公权为民,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
公权为民,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
孙志勇
作风问题,关系人心向背。改进作风,应从突出问题改起。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,作风问题都与公私问题有联系,都与公款、公权有关系。公款姓公,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;公权为民,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。这一论断深刻揭示了作风问题产生的重要根源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,党员干部要切实改进作风,就必须正确处理公私问题,做到公私分明、克己奉公、严格自律。
公权为民,首要的是坚定理想信念,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。习近平同志指出,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“钙”,没有理想信念,理想信念不坚定,精神上就会“缺钙”,就会得“软骨病”。中央苏区时期,各级苏维埃政府和广大军民生活异常艰苦,从中央政府主席到乡村工作人员,除少量技术人员外,大家都没有薪饷,干部也只是每人一双草鞋、一顶雨笠。但有“革命理想高于天”的精神,有消灭剥削和压迫、造福天下人的理想信念,形成了中央苏区干部鲜明的廉洁奉公作风。“夫志,气之帅也。”理想信念坚定了,自然会做到公权为民;党性增强了,在作风问题上自然会以人民利益为重,急人民之所急,想人民之所想,一心为民。
公权为民,要用好公私这把尺子,摆正公私关系。在作风问题上,公私是一把重要的尺子。正如古人所说,“一心可以丧邦,一心可以兴邦,只在公私之间尔。”江西省苏维埃政府主席刘启耀,在主力红军长征后继续领导开展游击战争,在战斗中突围与组织失去联络后靠乞讨度日,却从不动用带在身上的党的活动经费。1937年初中共江西临时省委成立时,他将保管了3年的经费交给组织。这就是公私分明。共产党人讲大公无私、公私分明、先公后私、公而忘私,并不是完全否定私,对党员干部应该得到的合理利益也是肯定并予以保障的。而共产党人始终要做到的是,公家的东西,一分一厘都不能占有;公共的权力,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。用好公私这把尺子,是要党员干部修养一颗为国为民的公心。有了这颗公心,才能坦荡做人、谨慎用权,才能光明正大、堂堂正正,在作风方面不出问题。
公权为民,要从领导干部抓起,从作风上的小事抓起。抓作风建设,党员干部是主体,领导干部是重点。好的作风是带出来的,也是抓出来的。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、一举一动,群众都看在眼里、记在心上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见效快,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习近平同志和中央政治局领导同志带了好头,为全党作出了表率,对党员干部进行了很好的教育、引导和示范。作风建设要释放以上带下的正能量,就应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,以身作则、立行立改。各级领导干部应从看似不大的事情做起,自觉从公务接待等方面一项一项抓好抓实。作风建设的小切口,打开的是反腐败的治本之门,凝聚的是党心民心。作风之弊、行为之垢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,越是深入治理,就越需要对症下药、综合施治。纪检监察机关要以“咬定青山不放松”的决心,坚持不懈监督执纪问责,不断巩固和深化成果。既要加大正风肃纪力度,找准问题,痛下狠手;又要在深化上做文章,不断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。通过全党长期的努力,切实把好的作风变成一种常态、一种习惯、一种文化,使领导干部做到公私分明、克己奉公、严格自律。
“蓬莱定不远,正要一帆风。”好的作风,犹如春风化雨,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党员干部的观念和行为,密切着党同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。中央八项规定的深入实施,必将强化领导干部公权为民意识,必将涵养清正党风、清明政风、清淳民风,保障改革开放的航船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破浪前行。
来源:《 人民日报 》( 2014年02月18日 07 版)